國企改革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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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膏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激發新時代經濟新動能
來源: 發布時間:2022-12-16泰山石膏由一家地方國有小石膏礦山企業發展到一家年銷售收入超百億,年凈利潤超20億,資產利潤率、銷售利潤率均位居國內同行業首位,在國內石膏板市場占有率超過50%的大企業,先后經過三次混改。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堅持強化激勵增強活力,完善體制機制,避免“混與不混一個樣”,合理確定混改企業的股權結構,規范各治理主體間的權責關系,做到定位清晰、權責對等、運轉協調。
(一)吸納民間資本,克服困難,渡發展難關
泰山石膏前身為地方國有,有50多年的歷史,經過了“八年基建,五年緩建,一年準備,兩年復建”后礦山投產,1993年透水停采,公司自力更生,二次創業,開始生產紙面石膏板,但受資金制約,公司一直處于小打小鬧階段。為了解決錢的問題,泰山石膏1996年進行了第一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吸納職工股份。當時注冊資本8300萬元,國有股占60.24%,職工股占39.76%。1996年托管泰安市新型建材總廠,1997年與泰山區灌莊村聯營泰安市第三造紙廠,共同開發護面紙。1998年5月,以股份合作的方式接管泰安市龍華石膏板廠,后改為租賃經營。2002年與秦皇島華瀛磷酸有限公司合資建設1500萬㎡/年紙面石膏板生產線。這是泰山石膏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初期探索。
(二)整體民營改制,激發活力,提高競爭力
吸收職工入股在短時間內緩解了資金緊張問題,但并未從根本上解決,公司發展活力依然不足。
2002年,在“國退民進”的大環境下,公司進行民營化改制。在泰安市政府的主導下,成立了改制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方案進行國有轉民營改革,這就是泰山石膏的第二次混改。改制完成后,國有股占30%,公司高管及職工占70%,主要負責人和管理層持大股,成立了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這次混改讓泰山石膏的潛力得到了充分釋放,由此進入了良性發展快車道,成為了業內最大的石膏制品企業。
(三)引入國有資本,重置架構,提升影響力
2005年—2006年泰山石膏與北新建材兩次以增資擴股的方式進行資產重組,總股本達到15562.5萬股,其中北新建材持有總股本的65%,泰安市國資公司持有16%,公司高管人員和職工個人持有19%。
2016年泰安方面股份與北新建材進行了股權置換,公司更名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成為北新建材的全資子公司。至此,泰山石膏的混合所有制得到了進一步完善,這就是泰山石膏第三次混改。這次混改不僅解決了公司發展中的資金問題,還激發了企業活力,增加了企業發展動力,提高了企業影響力,為企業提高業績創造了條件。這次混改的成功得益中國建材、北新建材對泰山石膏的信任,同時泰山石膏也是一個值得信任,具有極強的合作精神的企業,泰山石膏的團隊是一個具有全球行業視野和較深專業知識的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