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行動
國企改革行動
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第二批經驗成果摘要
來源: 發布時間:2022-06-13 一、上海創新跨區域公司監管模式
上海為落實加快橫跨滬蘇浙三地的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簡稱“一體化示范區”)建設的要求,與蘇浙按照1:1:1等額出資創新設立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新發展建設有限公司(簡稱“長新公司”),作為功能性投資公司和市場化運作平臺,服務區域高質量發展。
一是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長新公司核心崗位采取“輪值”模式,董事長、監事長、財務總監由三地出資主體輪值擔任,任期三年??偨浝砗透笨偨浝戆凑帐袌龌x聘、契約化管理的原則,由董事會依法選聘。
二是在創新國資監管方面,長新公司作為上海市國資委第一家受托監管企業,一般事項由上海市國資委參照直接監管企業負責,重大事項由上海市國資委會同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執委會、蘇浙兩省國資委等單位共同研究確定。
三是在構建科學管理體系方面,推動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有機統一,系統開展規章制度的標準化制定和增補,以“治理型管控”為目標,以發揮好黨組織治理作用、規范好董事會授權管理、落實好產權代表職權建設為主要實施路徑的管控模式設計方案,打造控股企業集團化管控體系。
四是在組建專業化經營團隊方面,根據長新公司戰略規劃和人才發展目標開展組織設計和人員規劃,通過專業招聘機構和獵頭公司拓展人才渠道,與央地國企團隊合作采取各方派駐團隊參與項目的方式等共享專業人才。
五是在突破地方行政壁壘方面,按照“共商、共建、共治、共贏”原則,三地統籌區域內收入管理并逐步出臺一體化制度,執委會同三地研究形成一套項目推進標準,由長新公司作為開發主體承擔區域基礎性建設。
(二)深圳打造全覆蓋、全要素、全鏈條陽光采購平臺
深圳為解決國有企業采購過程中腐敗案件易發多發,采購金額較大、風險防控較難的問題,強化制度創新、科技賦能,通過一體建設采購信息發布、電子采購交易和實時預警檢測系統,采用6方面18項舉措,形成國企采購“制度+科技”綜合監管體系。
一是在推進陽光采購責任體系方面,構建市國資委監督指導、直管企業履行主體責任、采購平臺提供服務三層次責任體系,整合市屬各專業化交易平臺提升運行質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打造優質精品項目。
二是在健全制度保障方面,進一步完善企業采購的制衡機制,推行分類集采規范采購流程,客觀考量不同項目采購擇優和競價的標準。
三是在剖析合規風險方面,對采購全鏈條關鍵環節風險分析和監控,設置智能分級風險指標分類分級精準管控,重點審查不對外公開或涉及商秘的采購。
四是在推行信息公開方面,參考《國有企業采購操作規范》標準公開全品類采購,公開全采購方式并引導企業靈活運用,公開監測發現的共性突出問題防控風險。
五是在提升數字化水平方面,做到自動觸發實時預警避免人為干擾,通過統計分析等功能展示項目采購全貌,識別預警提示信息并依規處理。
六是在閉環跟蹤督導方面,組織開展實操培訓、專項檢查等工作及時指導平臺建設,及時跟進企業和交易平臺的整改落實進度,發揮好由企業紀委統籌紀檢監察、內審、風控等六位一體的聯合監督優勢。